近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工作原則、參保范圍和計繳方式等進行了明確。
《通知》明確,快遞企業使用勞務派遣方式用工的,應督促勞務派遣公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用工靈活、流動性大的基層快遞網點可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
《通知》指出,在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中應把握四個原則。支持行業發展,聚焦解決快遞員群體工傷保障問題,促進快遞業持續健康發展;規范企業用工,督促企業依法用工并參加社會保險,促進企業間開展公平競爭;創新工作方式,適應行業特點簡化優化流程,提升保障效能;兼顧市場公平,統籌處理企業發展和維護快遞員合法權益的關系,鼓勵商業保險作為補充保障方式。
《通知》針對不同類型的快遞企業明確了相應的參保方式。快遞企業使用勞務派遣方式用工的,應督促勞務派遣公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用工靈活、流動性大的基層快遞網點可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其中,已取得郵政管理部門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具備用人單位主體資格的基層快遞網點,可直接為快遞員辦理優先參保;在郵政管理部門進行快遞末端網點備案、不具備用人單位主體資格的基層快遞網點,由該網點所屬的具備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資質和用人單位主體資格的企業法人代為辦理優先參保,原則上在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地辦理參保,承擔工傷保險用人單位責任。在《通知》印發之前已經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快遞企業和基層快遞網點,不在上述優先參加工傷保險范圍。(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