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人社廳網站發布了一份備受矚目的《關于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促進婦女就業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這一意見旨在廣泛開發“媽媽崗”,為廣大對12周歲以下子女負有撫養責任的婦女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為了方便照顧工作與育兒,這一崗位的工作時間和管理模式將更加靈活。
根據《征求意見稿》,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將被鼓勵按規定開發和設立“媽媽崗”。同時,該意見稿還鼓勵用人單位拿出部分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專門用于“媽媽崗”的設立,以及鼓勵規模較大的企業設立這一特殊崗位。
為了更好地支持“媽媽崗”,用人單位還被鼓勵設立“媽媽崗”車間和“媽媽崗”生產線等工作區域,并在相關場所張貼明顯的“媽媽崗”標識。這樣的集中統一服務管理將形成規模效應,更好地滿足這一崗位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還明確指出,“媽媽崗”不得開發從事繁重勞動、有毒有害等不適合育兒婦女就業的崗位。這一規定保障了婦女在工作中的健康與安全。
廣東省的這一創新舉措為婦女提供了更多的職業選擇和發展空間,既能顧及家庭的需求,又能實現個人的事業發展。這將進一步推動社會性別平等,并為廣大婦女創造更加美好的就業環境。
“媽媽崗”就業模式的推行,可謂是廣東省在促進婦女就業領域的一大里程碑。期待這一創新模式的順利實施,為更多婦女創造工作機會,助力她們實現事業與育兒的雙贏局面!